何玥,女,12岁,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和兴榨村人,生前为金宝乡中心小学少先队员,在广西桂林阳朔县西部的小山村的一所希望小学里读书,是一名留守儿童。她的父母常年在广东打工,之前何玥也是跟着父母在广东汕头读小学,直到五年级才回到金宝老家读书准备升初中。学校设有奖学金,她每年都得,所以学费几乎不用父母担心。由于成绩优秀,表现突出,回到阳朔后,那所希望小学的老师还经常打电话过来叫她回去。
2012年4月,何玥即将小学毕业,却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,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。2012年4月,做完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三天,她就回到学校上课了,回去的第一次考试,三科还考了250分,有一科没上90分,她还埋怨了自己很久。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她的“三好学生”之类的荣誉奖状。病重的日子,何玥无力地躺在床上,连抬眼皮的力气都没有,但是她只要听到照顾她的叔叔、婶婶们一说到读书和学习,她总是用力睁开眼睛,甚至用手把自己的眼皮撑开。何玥是英语课代表,在病房里,还经常拉着父亲用英语对话,无奈何先生对英语一窍不通,但女儿却越说越来劲。
汶川地震的时候,何玥不仅把自己存下的零花钱全捐出去,还让她爸妈把一个月的工资捐给灾区。生病后,学校的老师、同学来看她,还送来了2000多元的捐款,她都要父亲把捐款捐出去给别人。这次她把自己的器官无偿捐献,更是让许多大人都自愧不如。阳朔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潘医生说,小姑娘给他印象最深的,就是意志力。“二次手术后,以她的身体情况,下床走路是很艰难的事,会头晕、乏力、心悸。当时我对她说,要有毅力,多走路,这样病才会好。以后每天她都要何先生扶着她,在走廊上走个两三次,很多人可能下床的勇气都没有。”
2012年9月初,病情突然复发二次入院,肿瘤已扩散至脑部组织。当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三个月时,她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。
2012年9月中旬,爸爸从广东打工回来,她第一句话就说:“爸爸,我想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,行不行?”何先生上来就骂了孩子。但她说,她只剩下三个月的生命,她希望能尽自己的能力给别人生的希望。由于是何玥最后的心愿,爸爸、妈妈、奶奶、叔叔、婶婶才最终同意了孩子的想法,决定帮助她完成遗愿。2012年11月17日凌晨零点10分,何玥脑死亡。 2012年11月17日凌晨4点,父亲根据她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捐给了三位患重病的患者。她的两个肾被送到解放军第181医院捐给了两名患者,其中一名是身患尿毒症的18岁藏族小伙索朗旺青。而她的肝捐给了一位肝病患者。
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“最美女孩”,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“最美遗愿”